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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杨晓龙副司长到东莞检查法制宣传进基层工作
关爱新莞人 共建法治城 我市各镇街开展新莞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市普法办召开高水平崛起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研讨会
扬巾帼风采 树文明品牌 --市司法局宣教科荣获“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全市各镇街举办“三八”维权周宣传暨“学雷锋,做义工”活动
大普法格局迎来高水平崛起
我市将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推进依法治市 实现高水平崛起
市普法办荣立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集体二等功
市司法局创新模式 积极宣传“三打两建”
市司法局正式开通官方微博
市妇联开展禁毒“流动课堂”帮教活动
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幸福东莞
东莞市妇联举办“和谐家庭零家暴” 巡回宣传活动
长安司法分局开展 “如何防范新类型诈骗”主题法制论坛
全省依法行政综合满意度测评,我市名列第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黄江、东坑、寮步等镇街送法进学校
桥头司法分局举办青少年法制手抄报评比会
东城区禁毒“流动课堂”活动圆满结束
寮步镇完善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南城“春风吹暖流,情系新莞人”
省强戒所“送法上门”
凤岗镇举办医疗卫生法律知识讲座
黄江、东坑、寮步等镇街送法进学校
中堂镇积极开展妇联主席热线接听日活动
“3·15”黄江司法分局宣传辨别假律师
寮步镇完善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寮步镇集中消防人员开展学法活动
东城区禁毒“流动课堂”活动圆满结束
没有认定工伤,仍按工伤赔偿
责任主体错认 违法担责难免
桥头司法分局主动援助的厂房业主
法援维权,调解速决
未买社保出工伤 法律援助帮维权
法律援助搬运工获赔12万
买房先交意向金 合同没签陷入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双方均应认真遵照履行
派遣员工当享“同工同酬”
单位未按时发放工资 员工可要求限期支付
未做提醒致游客被盗 旅行社应赔
电视开机先看广告,侵权!
培训遭意外,“赔”字没例外
购买伪劣农资遭损失农民该如何维权
七大陷阱重伤劳动者
“二房东”收取转让费合理吗
特殊用工期 双倍工资咋给
新生代农民工被边缘化倾向逐步显现
什么是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哪些构成条件
持有、使用假币是否构成犯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设立金融机构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保险合同和保险合同主体的定义
保险合同的客体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对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的规定
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规定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对象有哪些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怎样缴费
参保农村居民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怎样计发
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
债务人破产申请书
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
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用)
诉讼保全申请书
宣告失踪申请书
第二届东莞市我最喜爱的影视普法公益广告作品评选活动已开始了, 大家请多关注。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二届东莞市我最喜爱的影视普法公益广告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法润基层助崛起”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报送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内容的通知
关于成立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的通知
关于开展新莞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视频点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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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普法》第85期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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